湘社科办〔2015〕07号
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全国社科规划办下发了《关于征集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为认真做好我省的这一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把握契机。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中国学者相关成果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渠道、有效推动中国学术“走出去”和“走进去”的一个主要类别。做好今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征集工作,力争有竞争力的选题列入外译项目申报公告、推荐的出版机构列入指导性目录,是提升“社科湘军”、“出版湘军”开放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个重要机遇。为此,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发动和精心组织具备条件的专家学者和出版机构参与征集。
二、要明确要求、规范报送。自今年起,全国社科规划办对外译项目的资助范围、选题来源和评审方式作出重要调整,推荐人要认真阅研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切实领会和把握征集要求,拓宽视野、精心论证、规范填写、及时申报。各推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推荐表》、《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推荐表》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省社科规划办电子信箱(hnshekeban@163.com),主题标注“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征集”字样,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2份)于2015年4月17日前集中报送省社科规划办。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一号省委二办523室;联系人:曾明;联系电话:0731—82216244。
附件:关于征集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的通知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NextPage]
关于征集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中国社科院科研局,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有关对外交流实际部门及部分重点学术出版社、外文学术期刊社: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以下简称外译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主要类别之一。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自2015年起,全国社科规划办对外译项目的资助范围、选题来源和评审方式作出重要调整,进一步提升项目的质量、规模和影响,切实推动中国学术走出去。我办将加强选题策划,选题来源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为主,兼有委托指定和自主申报。为广泛听取社科界出版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开征集2015年外译项目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宗旨。外译项目旨在集中遴选译介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学术精品,资助中国学者相关成果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有效推动中国学术从积极走出去到更好地“走进去”,深化中外学术交流与对话,增进世界了解中国和中国学术,增强中国学术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2.征集内容。外译项目重点资助我国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尤其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如《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作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优秀成果、结项等级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20世纪以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主要征集两方面内容:(1)外译项目选题。应侧重研究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优秀成果;研究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中国经验的优秀成果;研究当代中国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等各领域的优秀成果;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研究人类共同关注话题、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的优秀成果。选题形式可以为单本学术著作、专题论文集和系列学术丛书的单一书名或丛书名。(2)适合出版外译项目成果的国外出版机构。应侧重在国际学术出版领域声誉良好、影响力较大、编辑出版力量雄厚的出版机构;优先考虑隶属于国外研究型大学、研究所、专业学会等机构或团体的出版机构。
3.语种和学科。项目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俄文、德文、日文、韩文、阿拉伯文等8种为主,其他文版也可资助。覆盖国家社科基金25个学科(不含军事学),重点组织译介马列·科社、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国际问题研究、民族问题研究、历史学、文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的成果。
4.基本要求。外译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导向,具有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代表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较高研究水准。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和“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资助项目及已对外译介的学术成果重复。国外出版机构要具有出版中国学者著作的丰富经验,能确保出版成果进入海外主流发行渠道,成立时间至少10年以上(小语种出版机构可适当放宽至5年以上)。推荐理由的文字表述要简洁规范,一般为1000字左右。
5.征集对象和推荐数量。主要面向中国社科院、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省级社科院和党校、省属重点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等单位,同时面向对外文化交流实际部门、国内重点学术出版机构和外文学术期刊社。鼓励具有对外学术交流经验的专家学者个人推荐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或通过他们向相关学科领域从事中国研究的外籍专家(包括在国外高校任职、具有高级职称的华裔学者)征集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每一单位报送选题和出版机构数量不限。每位专家推荐选题和出版机构各不超过10个。
6.产生和报送。报送单位要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所推荐选题相关成果在本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代表性,所推荐国外出版机构在国际出版领域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请按要求填写《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推荐表》《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推荐表》。
7.遴选和采用。我办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集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进行评议和评估,根据专家投票推荐情况遴选部分选题列入2015年外译项目申报公告,形成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性目录。凡被正式列入申报公告的选题拟定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相关申报成果在翻译质量过关的前提下优先立项。凡被列入指导性目录的国外出版机构,具有与国内出版机构和科研人员合作申报外译项目的优先资格。
8.报送时间。各地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将本地区本部门征集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信息汇总整理后,于2015年4月20日前集中报送我办。请将《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推荐表》《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推荐表》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ghbdyc@126.com),主题标注“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征集”字样,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1份)寄我办调研处。
推荐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全国社科规划办调研处收;邮政编码:100806
联系电话:(010)63098355、63098241
电子邮箱:ghbdyc@126.com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推荐表
2.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推荐表
3.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信息汇总表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严欢
本文为湖南社科工作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