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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余艺丹 2017-04-01 16: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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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社科办〔2017〕7号


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单位:

  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已经发布。为认真做好我省2017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积极做好发动工作。《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学术研究水准高、示范引领作用强、入选成果影响大,是推动社科理论“湘军”多出一流成果的重要契机。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积极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包括离退休科研人员)参与申报,尤其要鼓励虽未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但研究成果产生了很好社会反响的专家学者积极申报。

  2、切实把握申报要求。认真研读《通知》是做好申报工作的基础。申报者要认真领会和准确把握今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各项要求,避免出现申报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材料符合真实、准确、规范、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等要求。

  3、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申报数据录入和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工作,并于5月3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电子邮箱:hnshekeban@163.com)。

  申报材料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邮寄全国社科规划办(出版机构直接推荐申报的成果,经省社科规划办签署书面推荐意见后由出版机构汇总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材料包括:(1)申请书一式3份;(2)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5套,成果概要一式5份;(3)附件材料: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项目结项证明;(4)电子光盘2张;(5)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以上材料版本格式、内容填写等须严格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执行。

  申报地点:省委大院四办公楼南135室

  联系人:曾明

  联系电话:0731—82216244

  附件: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余艺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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