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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守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严欢 2015-08-28 17: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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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摘自习近平同志40多篇重要文献,分为9个专题,共计216段论述。《论述摘编》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思想理论建设的重大成果,为全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
  
  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论述摘编》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深入阐释、系统回答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新要求。
  
  丰富了从严治党的思想内涵。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的政治立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警示全党要深刻认识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历史教训;强调腐败问题对我们党伤害最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务必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并就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等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这些重要论述,从指导思想到大政方针,从目标任务到具体举措,从基本原则到方式方法,提出了许多新思想和新论断,丰富了从严治党的思想内涵,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理论武器。
  
  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的政治清醒和科学研判。《论述摘编》明确指出,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在一个时期内仍将长期存在。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第一次从严峻性和复杂性两个方面系统分析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重要论断。这既是对反腐败斗争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的深刻阐述,也是对社会上所谓反腐败“刮风论”“过头论”“自黑论”“无用论”的鲜明回应,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的政治清醒和科学研判。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个科学研判上来,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政治定力,坚决打赢这场输不起的斗争。
  
  彰显了强烈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论述摘编》贯穿着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担当,敢于揭露问题、直面问题、透析问题,不回避、不遮掩。比如,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这蕴含着对党、国家和人民的深厚感情,体现着忧党兴党的责任担当、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追求,充分表明我们党与腐败水火不容、斗争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特别是中央领导集体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这种正人先正己的崇高风范和政治品格为全党作出了示范和榜样。
  
  牢牢把握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
  
  学习贯彻《论述摘编》精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紧扣中心、抓住关键,打好“组合拳”。坚持系统抓、深入抓,经常抓、长期抓,一环紧扣一环,一步紧接一步,积小胜为大胜。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针对当前在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习近平同志概括了“七个有之”,并提出“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等要求。这就为全党遵守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划出了底线、亮明了红线。习近平同志强调,“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有些事情在政治上是绝不能做的,做了就要付出代价,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我们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以衡阳破坏选举案等为反面教材,痛定思痛,警钟长鸣,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学纪明纪遵纪守纪,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办事;强化纪律刚性,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党纪党规行为,严防“破窗效应”。
  
  把转作风、反“四风”作为突破口。经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四风”问题在面上已有所收敛,但不良作风积习甚深,防反弹、防回潮的任务还相当艰巨。要坚持常抓不懈,把作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融入日常工作。特别是紧盯“四风”问题的隐形和变种,像装“杀毒软件”一样,适时升级版本,随时监控查纠。坚持紧抓不放,定期分析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状况,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堵塞“蚁穴”,常敲“木鱼”,防微杜渐,治病救人。推动明察暗访经常化,带着放大镜和显微镜看问题,盯住一个个时间节点,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持续加大查处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把零容忍惩治腐败作为基本态度。大量事实表明,惩治是最好的预防。只有惩治有力,才能预防有效。当前,尤其要紧抓惩治不放松,紧扣“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铁腕反腐的态度不变,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不论是什么人腐败、不论是什么领域的腐败、不论是什么地方的腐败、不论是什么形式和性质的腐败、不论是涉及多少人的腐败,都坚决惩治、除恶务尽。保持反腐斗争的焦点不散,紧盯重要领域、重点部位、重要岗位,“老虎”“苍蝇”一起打,既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也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不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保持巡视反腐利剑高悬,继续坚持常专结合,哪里问题集中就巡视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视谁,确保震慑常在。
  
  把完善体制机制作为治本之策。习近平同志指出,“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一些地方和单位之所以发生窝案、串案,制度不完善、监管缺位是重要原因之一。要坚持问题导向、破立结合,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什么漏洞就堵什么漏洞,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腐败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进一步织密扎牢制度笼子,让权力不再任性。强化制度刚性,对顶风违纪、逾越红线的行为和现象一查到底,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让“正规则”畅通无阻,让“潜规则”失去市场,让“变通术”无法施展。
  
  把“三严三实”贯穿到反腐倡廉全过程、各环节
  
  “三严三实”是党员干部修身律己、从政用权、干事创业的标尺和明镜,也是推进反腐倡廉的目标和要求。学习贯彻《论述摘编》精神,就要严字当头、实字为先,扎硬寨、打硬仗,把反腐倡廉推向深入。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措施。没有严的要求、实的作风,“两个责任”就很难落实。习近平同志强调,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没有问责,责任就难以落实下去。去年,湖南省委相继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关键是抓问责、促落实。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等制度,织密“监督网”、扎紧“防火墙”、念好“紧箍咒”,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就是主责、首责,要扛起责任、敢于担当,自觉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书记。今年要在巩固深化省一级落实“两个责任”成果的基础上,把责任传导到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法治建设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落实。强化法治思维,用法治的视角看待问题,按法治的要求开展工作,用法治的标准衡量成效。善用法治方式,坚守法定原则,遵循法定程序,将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与依法治国的法治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严防用组织程序代替法律规范、用工作纪律代替法律规定、用领导意图代替法纪要求。
  
  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突出“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反腐倡廉也一样,“关键少数”至关重要。习近平同志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事实证明,加强监督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大爱护,自觉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最好的自我保护。对领导干部来说,工作、生活环境可能难以自主选择,社会环境也不能由个人意志所左右,但政治安全、政治生命是完全可以自己把握的。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自觉做到“五个千万不能”——理想信念的“钙”千万不能缺、插手工程的事千万不能干、酒肉金钱朋友千万不能交、封妻荫子的念头千万不能有、放纵小节的口子千万不能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以自身的清正廉洁引领和推动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作者为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
  
  (源自湖南在线2015-07-2207:53:41人民网-人民日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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