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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说明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严欢 2014-02-17 17: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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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的实施 意见》的说明
                    徐守盛
                  2014年1月28日
  
  同志们: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关键时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凝聚各方面共识和智慧,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献。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稿起草过程、总体框架和重点问题作了说明,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号召全党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伟大旗帜,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把改革开放事业奋力推向前进。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是中央《决定》精神,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创新实践上来,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战,在新的历史起跑线上抢占先机,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省委特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下面,受省委常委会委托,我就《实施意见》稿的起草情况向全会作说明。
  
  一、关于《实施意见》起草过程
  
  我国改革开放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已经走过了三十六个年头。湖南30多年来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就是全国改革开放的生动篇章之一,每一次重大改革都给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正是思想观念的大解放、体制机制的大突破,才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大发展、综合实力的大提升、城乡面貌的大改变、人民生活的大改善。实践证明,改革的勇气有多大,发展的信念就有多坚定;改革的力度有多大,发展的步子就能迈多快;创新的能量有多大,发展的动力就会有多强劲。
  
  当前,全省正处于发展转型期、改革攻坚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期。我省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在改革开放;面向未来,破解发展难题,出路在改革开放。
  
  去年4月下旬,按照中央《关于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征求意见的通知》精神,省委组织了专题讨论,联系湖南实际,向中央表明了我们支持改革、推进改革的坚定信心和决心。9月中旬,中央下发《决定》征求意见稿,省委按照中央要求组织学习讨论,认真向中央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委全面审视改革发展问题,开始着手加强对一些重大改革问题的研究和谋划。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省委常委会及时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学习《决定》原文,并结合学习落实习总书记11月初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进行了具体部署安排。在紧接着召开的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作出了《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决议》。在充分的舆论准备、思想准备、工作准备的基础上,11月下旬,省委常委会决定成立省委文件起草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杜家毫、孙金龙、陈肇雄、韩永文同志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下设起草工作组和专家顾问组。工作组由韩永文同志兼任组长,以省委政研室为主体,同时从省人大、省政协及省直部门抽调业务骨干,起草文件初稿。专家顾问组由中央《决定》起草小组成员、省内专家和基层领导代表组成,主要对文件起草提供咨询,进行指导,提出建议。
  
  12月以来,工作组在省委起草领导小组领导下,列出20个研究专题,组织有关省直部门开展研究,召开了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和省直有关部门等6个专题座谈会,主动对接和上门咨询中央有关部门,分成3个组到部分市县区与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调研座谈,并到广东等7个省市学习考察,吸收借鉴推进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12月至元月,省委常委会先后3次、省委文件起草领导小组先后2次召开会议,听取相关汇报,反复研究《实施意见》稿的总体框架,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为此,省委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改革研究,注重上下对接,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营造聚焦改革、研究改革、推动改革的浓厚氛围。1月上旬,我先后到部分市州和县市,召开了座谈会,深入园区企业、社区居民、乡镇村组,全面了解改革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前期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1月8日起,起草工作组进入封闭式集中起草阶段。期间,起草工作组5次召开会议,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实施意见稿,1月21日,形成省委《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1月22日起,由我、家毫、金龙、肇雄、永文同志分别以不同形式主持召开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省直相关部门、企业和农村基层代表、专家学者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还以函件形式征求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的意见。14个市州、49个单位和有关方面,共提出646条意见和建议,起草组对意见稿作出300多处修改。意见稿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再次修改后提交全会审议。
  
  从反馈情况看,大家普遍反映,省委《实施意见》稿研究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全面贯彻了中央部署和要求,充分体现了湖南实际,积极回应了群众关切和期盼。总的来说,意见稿起草工作在省委常委会直接领导下,经历了深入调研、充分讨论和反复修改。整个过程,既是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的过程,也是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发扬民主、汇聚智慧、凝聚共识的过程,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一次思想动员和行动准备。
  
  二、关于《实施意见》的几点考虑和总体框架
  
  在框架结构上,省委《实施意见》稿以中央《决定》为依据,以问题为导向,注重从中央精神和湖南实际的结合上统筹谋篇布局。整个结构分三大板块,12个部分,60条。第一部分构成第一板块,是总论,主要阐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第二至第十一部分构成第二板块,是分论,主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5个方面,具体部署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其中,经济方面有6个部分,即第二至第七部分,包括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进市场体系建设、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等内容;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方面各占1个部分,即第八至第十一部分,包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湖南建设、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改革创新、深化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等内容。第十二部分构成第三板块,讲组织领导,主要阐述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在内容安排上,《实施意见》重点突出了6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突出了《决定》精神。紧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逐字逐句研读比照中央《决定》原文,保证不跑偏、不漏项。同时,紧密结合湖南实际,重点在“实”和“施”二字即“针对性”和“操作性”上做文章,力争大部分改革举措能落实到地方、到部门,有任务目标、有时间节点,确保切实可行。
  
  二是突出了湖南特色。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围绕解决好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体制机制掣肘,重点谋划推进我省有事权、有基础、有亮点的重大改革,在国资国企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农村综合改革、城乡一体化改革、文化体制改革、法治湖南建设、两型社会建设等方面寻求突破口和着力点。
  
  三是突出了问题导向。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广泛听取基层群众、企业代表等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和期待,始终站在人民立场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让人民群众从改革中得到更多实惠。
  
  四是突出了经济改革。立足我省发展不足、发展不优的实际,注重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实施意见》用了一半以上的篇幅来谋划经济体制改革,绝大部分都是在中央《决定》精神的统领下,体现湖南特点的自主改革创新举措。
  
  五是突出了分类指导。坚持正确、准确、有序、协调推进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将中央《决定》明确的改革事项大体划分为三类,即:坚决落实中央的顶层设计,必须在中央统一主导下操作的重大改革;大力推进符合中央《决定》精神,本省又能主动作为、各方面条件已基本具备的重要改革;大胆探索中央《决定》精神鼓励,但又需要试点后再推进的重点改革。
  
  六是突出了轻重缓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阶段推进改革。2014~2016年为重点突破阶段,2017~2018年为集中攻坚阶段,2018~2020年为成果巩固阶段。重点突出第一个阶段的改革谋划,2014年要启动或者完成的重点改革任务就有近50项。
  
  三、关于讨论中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这次全会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审议通过省委《实施意见》稿。会议安排了专门时间供同志们讨论,在大家讨论之前,我提几点要求,供同志们参考。
  
  1.既要正视困难,更要坚定信心。全面深化改革,要冲破思想观念障碍、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藩篱,会有很大的阻力、困难和矛盾。随着改革不断推进,对利益关系的触及将越来越深,难度和阻力将越来越大。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既要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关联性、系统性有充分的估计和预判,更要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足够的认识和把握。从去年11月9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到今年1月22日召开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两个多月时间,中央就全面深化改革下达了军令状,吹响了集合号,出台了“两规则一细则”、成立了“6个专项小组”,通过了《分工方案》,明确了时间表。可见中央锐意改革,坚定改革的决心、信心和勇气。贯彻中央改革精神,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改革政令在湖南畅通,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同志们讨论时,要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在涉及道路、理论、制度等根本性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信心、决心和勇气,大力发扬敢为人先的精神,树立责无旁贷、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坚定改革的信心,增强改革的勇气,凝聚改革的共识,以积极主动精神研究提出改革建议,促进《实施意见》的不断完善。
  
  2.既要解放思想,更要实事求是。改革的过程,就是解放思想的过程。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体现出解放思想的程度。习总书记指出,在深化改革问题上,一些思想观念障碍往往不是来自体制外,而是来自体制内。湖南作为内陆地区,解放思想的任务尤为重要、紧迫和艰巨。必须扫清“思想障碍”,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提高认识中统一认识,把头脑中固步自封、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的思想观念改造掉、革除掉、抛弃掉,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主动地研究和谋划改革举措。不要怕改革,湖湘儿女自古有敢为人先的勇气和豪情,在全面深化改革上要敢于大胆探索,敢于先行先试,敢于负责担当,以不计利益、不计得失的胸怀,以敢于“亮剑”的勇气全面深化改革,决不能输在新的起跑线上。同时,改革的过程,是大胆探索、突破创新的过程,是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的过程,也是集中智慧、统一思想的过程,更要实事求是,广泛听取意见,把中央的改革要求把握准,把存在的问题研究透,把改革的举措制定实,把实体性改革和程序性改革结合好,尽可能寻求改革最大公约数、聚焦利益共同点、凝聚改革新共识。同志们讨论时要注意,《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突出了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对需要中央决策的,要等中央谋定而后动,不抢跑;对中央明确部署、基础好、方向明、见效快的改革,要大步推进,不拖宕;对认识还不深入、又必须推进的改革,要探索试点,不盲目。同志们讨论时,要认真对照中央《决定》精神,对接国家部委改革部署,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类提出改革建议,使《实施意见》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快湖南全面小康建设,有利于维护全省人民根本利益。
  
  3.既要联系发展,更要突出改革。改革发展本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发展是目的,改革是手段,是路和桥。要解放生产力,要释放发展活力,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谈改革,议创新,固然离不开发展目标,但《实施意见》主要是围绕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写的。《决定》的内容按习总书记的要求,是“三个不写”,即:一般性举措不写,重复性举措不写,纯属发展性举措不写。大家在讨论中,一定要把焦点集中到改革这个主题上,重点在体制机制、市场作用、职能转变、利益调整等方面进行思考和讨论。提意见建议要围绕改革进行,千万不要跑题,特别是不要拘泥于具体项目、扶持政策、发展思路等等,这样就偏题了。
  
  4.既要立足本职,更要放眼全局。习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加强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研究。省委《实施意见》是立足全局、放眼未来的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是单一领域单一方面的单项改革。实施意见提出的“六个着眼于”是紧密联系、相互交融的,任何一个领域的改革都会牵动其他领域,同时也需要其他领域改革密切配合。这种情况下就是考验大家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的时候了。习总书记说过,顾全大局是成熟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志。有没有大局意识,是衡量干部思想建设好坏的重要标尺。在座的同志们都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地方和部门的负责人,在讨论《实施意见》时既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寻求改革的办法,更要主动把本地区、本部门的改革放到全国全省的改革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找准位置,明确职责,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致力服从和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一定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站在全局看问题,不翻老黄历,不找旧惯例,不打“小算盘”,跳出自身利益的“小圈子”、“自留地”,以宽广的眼界审时度势,以长远的眼光权衡利弊,自觉做到个体服从整体、局部服从全局,群策群力修改完善《实施意见》,齐心协力抢抓新一轮改革重大机遇,打好改革攻坚战。
  
  (源自湖南日报多媒体数字版2014年02月13日星期四。)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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