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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扎实开展我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社科规划办 编辑:严欢 2013-09-02 17: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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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社科办〔2013〕17号
  
 关于认真贯彻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扎实开展我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开展全国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3〕29号,下简称《通知》)已经下发。按照《通知》要求,我办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活动。现将《全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活动方案》(下简称《方案》)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调研工作。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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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社科基金管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次调研活动工作方案。
  
  一、调研工作总的要求
  
  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摸清掌握我省社科研究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总结近年来我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的经验,分析目前社科研究和规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次调研活动是上下联动、全面摸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优化配置资源、提升管理效能、加强改进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今年下半年我省社科研究和规划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相关调研。科研管理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完整,撰写的综合调研报告真实客观、务实管用、简明扼要。
  
  二、调研范围对象
  
  本次调查统计的对象,包括在湘教育部直属高校、全省各普通高校、省市(州)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省社会主义学院、省直及市(州)党政机关社科研究部门(机构),涵盖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
  
  三、调研内容方式
  
  本次调研活动主要内容:一是调查统计社科研究基本信息(数据);二是全面了解社科规划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及意见建议。“基本信息(数据)”由被调查统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有关科研人员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汇总上报。“基本情况及意见建议”由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综合上报。党校系统由省委党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综合上报。为扎实有效开展调研、确保调研活动的质量,可以设计调查问卷,有条件的还可分类别、分层次、选择部分有较强代表性的单位科研人员座谈调研。
  
  (一)全省社科研究基本信息(数据)
  
  1.研究人员基本情况
  
  主要统计本系统、本单位在职和80岁(含)以下已退休的专门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人员。本次统计不包括教辅人员和行政人员,兼职人员一律在原单位统计,民办高校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只统计在职人员,不包括兼职人员。以上统计参见表1-1/2/3。
  
  2.重点研究机构情况
  
  主要统计本系统、本单位的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省部级研究基地(省社科研究基地单独填报)、有特色的实体性质的重点社科研究机构。主要内容包括机构(基地)名称、主要研究领域、负责人、经费来源及额度、科研团队人数、代表性研究成果、社会影响等。每个重点研究机构分别填写《社科重点研究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参见表2-1),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并填写《社科重点研究机构汇总表》(参见表2-2),省社科研究基地填写《湖南省社科研究基地基本情况登记表》(参见表2-3)。
  
  3.重点学科基本情况
  
  主要统计本系统、本单位最具影响力、在全国和全省具有比较优势的重点学科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学科名称、依托单位、学科带头人、学科团队人数、学科主要特色和代表性研究成果、是否为国家重点学科、是否为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及博士生人数等相关信息,每个学科分别填写《重点学科基本情况登记表》(参见表3-1),科研管理部门填写《社科研究重点学科情况汇总表》(参见表3-2)。
  
  4.研究项目情况
  
  主要统计本系统、本单位2012年社科研究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项目、厅局级项目、高校项目、经费超过10万元的横向课题以及国外基金会、港澳台地区资助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立项时间和资助金额等,科研管理部门填写《社科研究项目汇总表》(参见表4)。
  
  5.科研成果情况
  
  主要统计本系统、本单位2012年出版学术专著数、核心期刊(CSSCI)发表论文数(按第一作者统计)、调研报告数、获奖成果数(省部级以上政府奖)等内容,科研管理部门填写《社科研究成果数量汇总表》(参见表5)。
  
  6.研究经费投入情况
  
  主要统计本系统、本单位最近3年(2010-2012年)社科研究经费投入总体情况。主要包括上级主管部门财政性投入经费、单位自身投入经费、纵向课题经费和横向课题经费、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成果出版基金经费、成果奖励经费、国外基金会和港澳台地区资助经费、其他用于社科研究经费等,请按经费来源分类统计,经费投入总数要避免重复交叉统计,填写《社科研究经费情况汇总表》(参见表6)。
  
  以上共6种表格附后,可复印或从湖南社科规划网下载。
  
  (二)全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及意见建议
  
  各有关单位在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充分了解和掌握情况、深度分析相关数据、深入思考对策建议的基础上,应向我办提交1份5000字左右的综合调研报告,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本系统、本单位近三年来社科规划管理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包括:(1)研究队伍概况及结构分析;(2)研究机构和重点学科概况及特色;(3)科研项目和成果概况及分析;(4)科研投入概况及效益分析;(5)科研管理政策措施及效果;(6)当前存在的问题、原因及下一步工作设想等。
  
  二是本系统、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包括:(1)近三年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量、资助经费、完成情况及结项率、成果数量等基本情况;(2)本系统、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措施及成效;(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是本系统、本单位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和基地建设有关情况。主要内容包括:(1)近三年承担的省社科基金项目类别、项目数量、资助经费(由所在单位配套奖励的经费、立项由所在单位资助的经费也要分别统计)、完成情况及结项率、成果数量等基本情况;(2)本系统、本单位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推进“转型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的举措及成效;(3)省社科研究基地在学术创新、应用研究、服务决策、促进发展以及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与贡献等基本情况;(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及基地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
  
  有关单位可围绕以下7个方面内容,结合各自实际,有重点地开展调研活动。
  
  1.投入与产出效益。如何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引导学风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可提供基本统计数据和典型案例分析,设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施效果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自行设计),并对今后国家社科基金的资助定位、资助规模、资助结构和资助方式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2.申报和评审立项。如何完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规划、限额申报和评审机制,处理好公平竞争、国家水准与综合平衡的关系,减少重复立项和交叉立项?可从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定位和特点出发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3.项目和经费管理。如何改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可结合新颁布的《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参见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基金管理办法”栏目)执行情况,分析当前项目管理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各自的管理经验,在制度建设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4.成果评价和奖励。如何切实提高项目成果质量,推出更多代表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可就完善成果评价机制和鉴定方式,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改进《成果文库》工作和开展国家级社会科学评奖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5.宣传推介工作。如何加强改进国家社科基金宣传工作,增强基金社会影响力,树立基金品牌形象?可围绕加强宣传载体建设、信息化建设,做好“两报”(《光明日报》和《中国社会科学报》)基金专刊、网站、《成果要报》、《年度报告》等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6.西部项目评估。如何评价西部项目设立10年来的实施效果,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吉首大学作为我省目前唯一的西部项目管理单位,要在深入调研、认真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就进一步明确西部项目定位,改进西部项目申报和中期管理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7.省社科基金项目。就进一步完善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立项资助、结项鉴定、成果转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省社科研究基地建设和发挥好基地作用,进一步办好“湖南社科规划网”、省《社科成果要报》和开展好“社科湘军”优秀人才及成果宣传等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四、调研时间安排
  
  我省本次调研活动的时间为2013年8月底至10月中旬。请于10月15日前向我办提交社科研究基本信息和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同时报送与上述纸质文本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本(表格一律采用Excel文件格式)至我办工作邮箱(hnshekeban@163.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标明“某单位社科规划管理工作调研活动”字样。
  
  联系电话:0731-82216244,联系人:曾明、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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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社科规划办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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