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社科规划办下发《关于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三个单列学科规划办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责任单位《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通知》要求,今年4月至5月,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要对责任单位内部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内部防控机制建设情况、设立科研财务助理情况、科研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以及项目资金使用公开情况等重点环节进行督查,确保对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责任单位的全面覆盖。全国社科规划办将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专项督查结果将纳入全国社科规划办信用管理档案,与责任单位间接费用核定、结余资金留用资格挂钩。对于2017年6月底前仍未制定出符合规定的内部管理办法的责任单位,将暂缓拨付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
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编辑:余艺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