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验收工作中,我们发现,沈阳大学洪玫主持完成的《市场机制下的社会信用体系构健模式研究》(05BJL011)、浙江万里学院孙祥生主持完成的《程序性人权法律保障研究》(09CFX003)、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罗振宇主持完成的《对西部地区县级政府行政成本的调查与分析》04XZZ008)、宁夏师范学院王正文主持完成的《宁夏南部山区农村合作医疗盲点的实地考察——以泾源县泾河源镇为例》(08XSH013),最终成果均存在较多引文和注释不规范的问题。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终止这4个项目,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已拨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
请各级管理单位和项目承担者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树立良好学风,恪守学术规范,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维护好国家社科基金声誉。今后我们将在继续严把结项成果政治方向关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学术规范性的审查力度,一旦发现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不规范等严重问题,将视情况作出终止或撤项处理。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
(源自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3年06月28日09:54。)
来源:湖南省社科规划办
编辑:严欢